如何进行城市规划?

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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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城市规划的范围非常广,不同的规划有不同的思路与要求,所以没有一个可以全解的答案。但是既然问了,还是有一些清晰的思路。

编制城市规划首先还是应该现状进行调查,了解区域或者城市的特点、发展阶段与发展条件,然后是对上位规划、更高一层次规划进行分析与解剖,考虑对城市或者区域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战略,之后考虑城市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目标对城市土地进行划分与分类,对城市相关城市系统进行一定安排。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的程序是什么

这个要分情况。你说的小城镇,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镇?因为城和镇是不一样的。城的话是城市总体规划,镇是镇总体规划,审批机关不一样。镇里面一般会有镇总体规划,而道路规划作为镇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他的审批是直接体现在总体规划中的。因此,没有单独的道路规划的审批。如果镇总体规划是合法的,他的道路自然是合法的。其次,你要分清楚你们镇的镇总体规划是哪一年批得,如果是2008年以前,那么适用的法律是《城市规划法》,因为那时候《城乡规划法》还没有实施。最后,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拆迁当然要和你们自愿。但是涉及公共设施,如果是少数人不拆,可以强制。

乡村绿化美化专项规划如何编制?

乡村绿化美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如何编制好城乡规划的重要任务如何编制好城乡规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于2022年10月27日,联合发布了《“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有条件如何编制好城乡规划的县可科学编制乡村绿化美化专项规划。

绿维文旅仔细研读了此方案,提炼了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

①充分结合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绿化任务如何编制好城乡规划

②明确乡村绿化美化要求和目标如何编制好城乡规划

③科学划定绿化用地;

④系统布局绿色空间;

⑤合理安排年度绿化任务(优先安排村庄周边荒山荒地荒滩、废弃和受损山体、矿山废弃地、退化林地草地等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方案中还提到可依托森林草场、公共绿地、林区林场,开展文旅展示和生态旅游。

①依托森林草场,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如森林康养基地等)。

②充分利用村民广场、乡村公园等公共绿地,开展乡村生态文化科普宣传,打造生态文化展示的绿色窗口,弘扬乡村生态文化。

③推进林区林场产业转型,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鼓励培育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生态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

④对于对于集中连片开展林草地生态保护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开发。

绿维文旅拥有旅游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设计“三甲”资质,2005年创立之初,便提出了“创意经典·落地运营”理念。是业内最早研究乡村振兴的企业,2018年出版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实施》受到业界好评,已重印两次。绿维文旅作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实施的全程服务商,具有多年的乡村旅游规划经验,在县域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村庄规划、乡村旅游、农庄、酒庄、农场、民宿客栈等项目方面都具有丰富的经验。望百度采纳

住宅区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方案

要看一个城市的否合适人们长久居住,除了便利的生活条件之外最重要的恐怕就是这个城市的规划设计了。本来现在人们的生活工作的压力就大而大多数的人又没有什么特别的方法来缓解压力,心灵最深的依赖大概就是大家赖以生存的家了,所以宜居城市是大家解放心理压力的避难之所,接下来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一下我们居住的地方是如何规划的。

一、生态整体规划设计的基本思想

现在的城市规划学科知识对于“生态城市”功能概念的发展是不够的,因为它是建立在工业文明时代的价值观念和技术进步基础上的,是人们针对工业文明所带来的种种城市问题的被动式的反应,体现的是一种“扩张”或“掠夺”型的规划思想。因而必须转变城市规划观念、摒弃传统规划方法,在新的生态价值观指导下,创立着眼于生态城市的规划设计理论与方法体系是必要的,用新的规划理论和方法去研究生态城市规划设计的原理、方法、技术、手段、程序等问题。生态城市是在未来生态文明时代形成的一种不同于以往任何时代、全新的人类生存空间结构的重组。生态城市作为一种可预见的未来人类住区形态,使生态城市规划具有了未来学的意义,它是对整个人类住区发展与进步的主动预测性地把握。 生态整体规划设计是以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为规划对象,以人—自然整体和谐的思想为基础,应用城市规划学、生态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以及多种技术手段(如生态工程、生态工艺),去辨识、模拟、设计和调控生态城市中的各种生态关系及其结构功能,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社会文化资源,提出社会、经济、自然整体协调发展的时—空结构及调控对策。

二、生态城市设计

在编制生态城市规划的基础上,要精心做好生态城市设计,以真正实现城市的生态化目标,体现不同城市独有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文化、城市形象、城市风格特色和吸引力。其基本设计有以下三个方面:

1.城市景观设计。城市景观设计的目标是建立由建筑、园林等为主的人文景观和各类自然生态景观构成的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建筑景观设计的重点是在平面规划的基础上做好空间天际轮廓线的规划设计,特别是沿主要街道的建筑景观设计要在做好高层超高层建筑景观设计的同时,适当布置低层的生态建筑。园林设计的重点是要做好沿江、河、湖、溪等两岸林带,以及城市公园、城市广场的景观设计,融生态环境、城市文化、历史传统与现代理念及现代生活要求于一体,提高生态效益、景观效应和共享性。各类自然生态景观的设计重在完善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功能,提高其生态效益、景观效应和共享性。

2.城市产业设计。城市产业应当是代表生态文明潮流和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生态产业,是能够形成强大示范效应的龙头产业。城市产业设计要在全面客观地分析城市产业现状的基础上,立足于全国乃至全球市场和生态化、现代化的发展要求,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地予以实施,并且要以生态化的示范产业园区为平台,建设以高科技产业为主导、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生态型工业体系,同时努力发展旅游、教育、医疗、物流、文化、信息、房地产等产业,建立生态产品开发、设计、孵化中心。逐步实施现有产业的调整和改造,实现产业的生态转型。提高生态经济在GDP中的比重。此外,还要努力推行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清洁生产审核、建绿色企业等,建立企业环境行为、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的环境信用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之中,通过多种媒体向社会公示。

3.城市住区设计。要用生态建筑原理对居住区进行科学的规划设计。居住区设计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合理布局,即综合考虑城市的地理特征和水、气、地质等条件及长远发展要求,选择城市居住区的最佳区位和发展规模;二是节能低耗无污染,即一方面要在建筑材料的使用上坚持环境保护原则,避免由于建筑材料的原因造成光污染、化学污染、放射性污染等,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朝向、间距等,以解决住宅采光、室内通风等卫生问题;

三、生态整体规划设计方法的特点

生态整体规划设计方法与传统城市规划方法是不同价值观体系下的城市规划方法,因两者倡导的价值取向不同,决定了两者在规划思想、内容、技术、程序等方面都将不同,并具有以下特点:

1.系统观。生态城市是一类极其复杂的城乡复合系统,其中各种社会、经济、自然因素通过各种功能流和反馈关系结成一个错综复杂的时空网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单因单果的链式思维是行不通的,往往顾此失被,规划设计必须有系统观念和网络思维,综合分析、研究和处理生态城市各要素的整体联系。系统思想将生态城市看作一个功能整体,而不是组分间的简单关联。

2.综合观。综合观体现在多学科参与和规划内容拓展的两个方面。城市规划不再仅仅是为了单纯的物质建设的需要,必须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同时考虑生态环境的安全。生态城市规划不再局限于物质规划,并改变其原先的统治地位,而融空间、经济、社会、环境等规划于一体,是一种综合性规划。

3.区域观。生态城市本身就是一种城乡结合的区域概念,规划必须以其立足的更大区域范围为基础,并把城乡、区域、国家乃至全球不同地域空间层次规划结合起来进行整体思考研究和共同的行动。

上面就是小编大致给大家介绍的一点关于城市规划的概念,大家也没有必要非常的了解,只需要有个大致的了解和明白住宅及其环境问题是城市规划的基本问题之一,在我们生活的住宅小区里首先考虑到的肯定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需求和行人、自行车和汽车在各自占道中的行为需求来设计道路。相信大家在这么优越的环境里面一定能够家庭和睦。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美丽乡村如何规划建设?

产业谋划要对路,不搞强迫命令

产业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缺乏产业的乡村振兴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根据不同村庄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现状,按照“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文则文”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发掘农村新功能新价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新载体新模式,规划发展一批符合地方特色、发展潜力较好、竞争优势明显、带动作用较强的农业产业。在产业谋划和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不搞强迫命令、不搞生搬硬套,确保产业规划符合本地实际、符合农民意愿。

基础设施要便民,不搞表面文章

城乡差距大最直观的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要坚持把满足群众需要、方便群众使用作为第一标尺,在充分梳理村庄布局特点、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要素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方便群众、影响全局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确保农村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切忌好大喜功、华而不实、搞表面文章,坚决不搞盲目建设,坚决不上“高大上、假大空”、劳民伤财、引发民怨的基础设施项目。

公共服务要配套,不搞各自为政

着力破除城乡公共服务二元结构是满足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要求。要以“让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目标,着力推动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统筹布局农村教育、科技、医疗、文化、体育等各类公共服务配套,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要着力改变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管理混乱、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的状况,彻底消除农村碎片化、低效率的公共服务供给。

生态保护要强化,不搞污染破坏

生态资源是农村最有价值、最具吸引力的资源;绿水青山是农村必须永久保留的底色。要落实生态保护优先的要求,以林地、基本农田、水资源、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以及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点资源保护区等建设要求为依据,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开发边界,统筹考虑生态修复方案及污染防治措施,保护好农村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优美环境。要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约的发展模式,避免农村生态资源遭到污染破坏。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村庄建设规划的重点,着力解决垃圾乱堆乱放、污水横流、建房无序等关系农村民生的问题,让绿色成为农村最靓丽的底色。

历史文化要珍惜,不搞大拆大建

村庄历史文化凝结着历史的记忆,是农村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要高度重视村庄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对拥有文物古迹、古树古庙、传统建筑等文化遗产的村庄,要科学制定历史文化保护开发规划,保持村庄的历史文化完整性、独特性和延续性。要坚决摒弃大拆大建、统拆统建等“一刀切”的村庄建设模式,倡导运用“微改造”等方式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村庄建筑、遗迹进行开发利用,厚植乡土文化,留住美丽乡愁,保留乡村风貌。当前,要进一步摸清全市农村历史文化资源底数和现状,大力挖掘“安宁记忆”和“文化基因”,丰富农村历史文化内涵。要坚持既塑形、又铸魂,把历史文化保护开发与乡村文化振兴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文明新气象。

农村建筑要讲究,不搞一律刷白

优秀的农村建筑设计不仅能充分展现本村特色传统文化,还能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结合农村实际,充分挖掘具有本地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元素,使农村建筑既有明显地域特征、文化特色和个性元素,又满足群众的建房期盼、生活习惯和居住功能。要改变一些地方“一律刷白”的简单做法,着重加强农村风貌整体管控,严格控制农村建筑的风格、颜色、立面及退让距离,精细选择农村建筑材料,严格农村建筑标准和质量,做到依山就势、疏密有度、错落有致、精致精美、人见人爱,避免片面追求城市化导致的“不土不洋”“千村一面”。要结合当前机构改革,探索推进农村规划建设体制创新,对城乡规划、住建管理部门的职能、机构、人员进行重新优化整合,强化对乡村规划建设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着力改变过去“重城市、轻农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模式。

功能布局要合理,不搞重复建设

合理确定村庄功能布局是促进农村资源合理利用的关键所在。要在充分考虑村庄自然条件、人口规模、增长速度的情况下,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利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实施规划建设,推动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村庄建设格局。要综合考虑群众意愿、发展需要、投入水平和资源约束等因素,根据功能需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不搞一哄而上、盲目建设、重复建设,避免推倒重来、浪费资源。要根据区域总体布局和各片区发展实际,科学划定村庄类型,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编制,避免“一刀切”和“齐步走”,不得强行撤并村庄。

土地利用要精准,不搞闲置浪费

土地是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核心资源。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落实“多规合一”的要求,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和方式,同时与安宁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进行精准衔接,形成紧密联系、定位清晰、科学严谨、统一衔接的乡村规划体系。要坚持拓增量和盘存量相结合,通过精准调规科学适度增加涉农建设用地,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地类认定等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效保障乡村振兴建设用地。要精准利用好项目规划范围内的耕地、林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各类型土地,避免闲置浪费,确保物尽其用。

在规划成果形式上,乡村规划还应区别于城市规划的一般做法,要做到因地制宜、简明易懂、易于操作,避免制作长篇累赘、晦涩难懂的文本和图纸,确保制定的规划村民易懂、村委能用、街道好管。

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主城区规划应当符合一轴双城、分开发展,传承文脉、创造特色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建设宜居、利居、乐居的魅力城市。镇、乡、村规划应当注重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特色化城镇。第四条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给予财政支持。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第五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制定适合本行政区域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严格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第六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本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七条 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八条 城乡规划的编制和景观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规划、计划、统计、勘察、测绘、地籍、地震、水文、气象、环境以及地下设施等基础资料。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无偿向城乡规划编制部门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做好城镇勘测工作,组织测绘城乡规划工作需要的大比例地形图。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城镇体系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大同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镇总体规划,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如何编制好城乡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第十一条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确定需要编制规划的村庄,应当编制村庄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村庄,不再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乡规划、村庄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历史文化名村规划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三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其如何编制好城乡规划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在市城市规划区外的报县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