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6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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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第三条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
宁波市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规划工作。各县(市)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城市规划工作,其业务受上级规划管理部门指导。
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在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内设立派出机构,从事指定区域内城市规划实施的具体管理工作。派出机构的具体职责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规划管理部门规定。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做好规划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规划工作需要,设立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议事机构,协助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第五条 经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其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的城市规划工作由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城市规划编制的具体规定。
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重要地段、重要建筑方案规划审查、论证等的具体管理规定。第七条 计划、国土资源、环保、城建、城市管理、水利、工商、交通、港口、文物管理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规划管理部门做好本条例的实施工作。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和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权对城市规划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第九条 城市规划是进行城市各项建设和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必须按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或者废止。第十条 城市规划应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规定组织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宁波港港口和甬江、余姚江、奉化江三江口岸线保护利用必须编制专业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十一条 编制城市规划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在市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应当编制分区规划。分区规划应当在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的二年内编制完成。第十二条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在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的三年内编制完成;不设区的市和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在其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的二年内编制完成。第十三条 开发区规划由主办开发区的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以及交通、电力、消防、环保、绿化、防灾、水利等专业规划,由各级有关主管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并按规定审批权限报请批准。第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镇、集镇、村庄,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未作具体规划的,其规划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五条 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批准的城市规划,应在报批之日起四个月内审批;属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批准的,应在报批之日起二个月内审批。第十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市、县(市)、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闻媒介和其他有效的宣传办法向社会公布。
详细规划批准后,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适当办法向建设单位公布。第三章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第十七条 城市新区开发应当按照建设国际港口城市的要求,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与需求,确定适当的开发建设规模,按规划要求合理地确定开发方向,合理利用城市现有设施,开发一片,配套一片,建成一片。
城乡规划083300专业在余姚市可去哪些单位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水库管理服务中心。城乡规划083300专业属于人力资源管理。对于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来说,他们就需要人力资源管理的中城乡规划083300专业的人才,必须要求达到研究生:社会保障(二级科学)。该公司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汛期的时候需要加班。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的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第三条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
宁波市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规划工作。各县(市)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城市规划工作,其业务受上级规划管理部门指导。
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在市城市规划区内设立派出机构,其具体职责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城市规划区内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第四条 经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其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的城市规划工作由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大榭开发区的城市规划工作,按《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宁波大榭开发区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计划、土管、环保、城建、房管、市政公用、水利、工商、港务、交通、文物管理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规划管理部门做好本条例的实施工作。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和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权对城市规划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第七条 城市规划是进行城市各项建设和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必须按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或者废止。第八条 城市规划应按《浙江省实施办法》规定组织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宁波港港口和甬江、余姚江、奉化江三江口岸线保护利用必须编制专业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在市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应当编制分区规划。分区规划应当在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的2年内编制完成。第十条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在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的3年内编制完成;不设区的市和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在其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的2年内编制完成。第十一条 开发区规划由主办开发区的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以及交通、电力、消防、环保、绿化、防灾、水利等专业规划,由各级有关主管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并按规定审批权限报请批准。
市城市规划区内属鄞县行政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鄞县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或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镇、集镇、村庄,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未作具体规划的,其规划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三条 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批准的城市规划,应在报批之日起4个月内审批;属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批准的,应在报批之日起2个月内审批。第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市、县(市)、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闻媒介和其他有效的宣传办法向社会公布。
详细规划批准后,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适当办法向建设单位公布。第三章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第十五条 城市新区开发应当按照建设国际港口城市的要求,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与需求,确定适当的开发建设规模,按规划要求合理地确定开发方向,合理利用城市现有设施,开发一片,配套一片,建成一片。第十六条 城市旧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综合功能的要求,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集中成片进行,着重改造危房、低洼地区及交通不畅、基础设施薄弱、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综合功能。
城乡规划由谁来组织编制
法律分析:国家的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规划管理局余姚城乡规划编制,其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余姚城乡规划编制;
2、研究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余姚城乡规划编制,合理、高效利用城市土地余姚城乡规划编制,科学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3、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和村镇规划;
4、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负责行政区域内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的评审报批工作;
6、指导本辖区城镇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
7、组织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的评比,确定职权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性质和用地规模,审批建设工程总平面布局、立面造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宁波市余慈区域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余慈区域规划管理余姚城乡规划编制,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余慈区域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余慈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管和修编,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余慈区域,是指《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规划控制范围,包括余姚市行政区域和慈溪市行政区域。
余慈区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管和修编,市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余慈区域规划是统筹余慈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区域规划。
余姚市和慈溪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规划、水资源利用保护等规划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姚北工业园区、周巷镇、泗门镇、观海卫镇等区域专项规划的制定、修编,应当以余慈区域规划为依据,符合余慈区域规划的发展战略和强制约束性内容。第四条 编制和实施余慈区域规划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突出区域生态特色和人文特色,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耕地、森林、绿地、水体、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第五条 编制和实施余慈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遵循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整合区域土地资源、优化区域土地资源的原则。
编制和实施余慈区域交通规划应当遵循有机整合余慈区域内各类资源,加强区域内中心城区、卫星城市和重要功能区块之间的联系的原则。
编制和实施余慈区域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应当遵循整合区域内水资源,统筹安排水利设施建设和优化水资源的配置为原则。第六条 余姚市、慈溪市人民政府负责余慈区域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余慈区域规划,编制、调整本市的市域规划余姚城乡规划编制;
(二)对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进行日常管理余姚城乡规划编制;
(三)对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具有区域性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等具体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报余慈区域规划协调监督机构确定;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余慈区域规划实施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姚北周巷联合开发建设管理机构、泗门镇人民政府、观海卫镇人民政府负责余慈区域规划在管辖区域的实施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余慈区域规划,负责编制、调整本管辖区域的各项专项规划;
(二)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进行日常管理;
(三)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与监管;
(四)负责本管辖区域内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
(五)负责本管辖区域内余慈区域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实施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的市余慈区域规划协调监督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余慈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管和修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修编余慈区域规划;
(二)协调确定余慈区域内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的建设项目和具有区域性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并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统筹、协调余慈区域空间开发与布局;
(四)协调余慈区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
(五)协商重大设施建设、要素市场培育、产业联动发展、环境保护治理、区域科技和信息化合作等内容;
(六)办理与余慈区域规划编制、实施、监管和修编相关的其他组织、协调事项。第九条 市发改、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经济、交通、环境保护、监察、水利、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余慈区域规划编制余慈区域各类专项规划,并负责实施和监管。第十条 鼓励中介机构和民间组织建立余慈区域性行业联盟,加强行业自律和协调,进一步加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沟通。第二章 规划编制第二章 规划编制第十一条 余慈区域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余慈区域规划协调监督机构按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
余慈区域规划的编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经济技术认证。
余慈区域规划协调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将拟订的余慈区域规划向社会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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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二)——文本10
• 电信工程规划
16.1 现状分析
余姚现有交换端局 4 个,模块 74 个,交换设备总容量 25.3 门,固定电话用户达到 17 万户。此外,已建成数字数据网、帧中继网、 ATM 等数据通信网,开通了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和余姚 163 、 169 Internet 接入平台。
16.2 用户预测
考虑余姚中心城区的发展,用户预测主要采用普及率法和分类普及率法,同时采用相关比较预测方法,预测结果为:近期至 2005 年,普及率 50-60 部 / 百人,话机数 25 万部,市话交换设备容量 30 — 35 万门;远期至 2020 年,话机普及率 80 — 90 部 / 百人,话机数 39 — 44 万部,市话交换设备容量 45 — 52 万门。
16.3 局所规划
局所规划根据城市用地规划,用户密度和局所优化。规划五处程控交换局,每处占地 1.5 公顷。
16.4 管道规划
管道规划按 30-50 年考虑,并结合中远期接入网网络结构考虑,结合地方情况,电信管道一般在道路东、南侧人行道下布置,管道规划详见《电信工程规划图》。
• 燃气工程规划
17.1 现状分析
余姚市的城市燃气从 1989 年开始发展,目前只有瓶装液化气气源,没有管道气供应,居民气化率达 98% 。承担余姚市瓶装液化气供应的是余姚市煤气公司储配站,该站储气规模 400 立方米 ,年灌装能力 5500 吨,可供应居民 6.3 万户,液化石油气主要来自镇海炼化。在煤气用户中,居民用气量占总用气量的 85% ,公建用气量占总用气量的 15% ,无工业用户。
17.2 供气原则
根据国家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政策,以及余姚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工程供气原则如下:
1 、优先供应居住条件符合用气要求的居民用户;
2 、尽可能满足有气化条件的公共建筑用户、商业用户;
3 、对于工业用户,优先考虑用煤、油(重油、柴油)、电为工业燃料的企业以及用气后能显著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劳动强度、增加经济效益的企业。
4 、优先发展能起到城市调峰作用的可间断供气工业用户;
5 、适当发展汽车用压缩天然气站。
17.3 用气量预测
⑴ 规划参数
2020 年城市人口: 55 万人,根据《余姚市天然气利用专业规划》, 2020 年余姚市天然气气化率达到 90% ,本次规划按 50 万人计算。
天然气低热值 :36.22MJ/Nm 3 。
⑵ 2020 年用气量
气源类别
用气项目
用气量
(亿立方米)
比例
( % )
备注
天然气
居民生活
0.42
10
供气人口 50 万
公建
0.36
8 . 33
工业
3.07
71 . 67
其它
0.42
10
合计
4.3
100
17.4 气源规划
在《余姚市区城市天然气利用规划》中,规划气源近期为东海西湖凹陷天然气,中期为东海西湖凹陷天然气和“西气东输”双气源,远期在此基础上,还可能增加华东地区进口 LNG 。
东海西湖凹陷包括 8 个油气田,其天然气探明储量 484.23 亿立方米,控制储量 1483.66 亿立方米,预测储量 2030. 05 亿立方米 。根据中国石化集团的开发方案,一期生产规模为 16 亿立方米 / 年的天然气将于 2004 年登陆,到 2010 年达到 40 亿立方米 / 年的规模。储量 484.23 亿立方米,
17.5 输配系统
17.5.1 管网的布置原则
1 、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居住区规划、工业布局规划、公用设施规划和城市道路规划,选择确定高中压管网的走向和布局,同时尽量避免穿越铁路、河流和其它大型障碍物,以减少工程量和投资,尽量避开闹市区。
2 、为提高管网运行的可靠性,应基本成环状布置或考虑以后成环。
3 、充分考虑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的因素,进行综合布置,力求经济、安全、可靠。
4 、燃气管道采用地下敷设,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 ( 管顶至路面 ) 应符合下列要求:
车行道:不得小于 0.8 米 ;
人行道:不得小于 0.6 米 :
庭院内:不得小于 0.4 米 ;
水田下:不得小于 0.8 米 ;
已当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措施后,上述规定均可适当降低。
17.5.2 管网布置
( 1 )城市管网系统采用高、中压二级管网系统。
( 2 )规划新建天然气门站一座,规模 2 公顷 。
( 3 )规划新建高中压调压站 3 处。
• 环境保护规划
18.1 环境现状
从近 10 年余姚市的环境监测看,环境空气质量中 SO 2 、 NO X 、 TSP 均为一、二级标准,降尘在交通稠密区和混合区有时超标。影响余姚市地面水质量的污染物主要为有机污染物和石油类。市区声环境方面质量较差。
18.2 环境目标
1 .大气环境目标
余姚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整体上应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交通干线两侧允许低于二级标准,但不超过三级标准。
2 .水环境目标
按余姚市水环境划分确定近期为国家地表水 Ⅳ 类水体,远期为国家地表水 Ⅲ 类水体,城区内规划的景观河流、湖泊达到地表水 Ⅲ 类标准,周边水库为国家地表水Ⅱ类水体。
地下水应达到国家地下水Ⅱ类标准。
3 .噪声环境目标
( 1 )休疗养用地、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地区,昼间不超过 50 分贝,夜间不超过 40 分贝;
( 2 )旧城区以居住、文教为主的区域或商业、居住混杂的地区,昼间 50 — 60 分贝,夜间 45 — 50 分贝;
( 3 )规划确定的工业区,昼间不超过 65 分贝,夜间不超过 55 分贝。
4 .固体废弃物目标
要求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效益化目标。
18.3 环境保护功能区的划分
1 .陆域环境功能区划分
按余姚市城市总体规划安排,考虑陆域规划用途、现状环境本底和环境发展趋势,将陆域环境功能区分为三类:一类陆域环境功能区、二类陆域环境功能区和三类陆域环境功能区。
一类区为: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和休疗养地;
二类区为:规划确定的居住区、商住混合区、文化区;
三类区为:交通枢纽、干线、有污染的工业区。
一类区执行国家大气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国家大气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国家大气三级标准。
2 . 水域环境功能区划分
水域环境按余姚市水域现状使用功能和其发展的潜在功能确定,城区河段近期为国家地表水 Ⅳ 类水体,远期为国家地表水 Ⅲ 类水体,城区内规划的景观河流、湖泊为国家地表水 Ⅱ 类水体。
水环境执行国标《 GB3838-96 》
大气执行国标 《 GB3095-96 》
噪声执行国标 《 GB3096-93 》
环境区划见《余姚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区划图》。
18.4 环境保护措施
1 .完善污水管网建设,近期形成一套完整的污水管网系统。
2 .建成余姚市污水处理厂,使余姚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80% 。
3 .加强施工工地的管理,完善尘污染工厂的处理设备。
4 .建成余姚市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使城市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 90% 以上。并且建立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5 .推广使用清洁燃料,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6 .完善企业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制度,使“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 100% 。
• 环境卫生规划
19.1 现状
1 、余姚市现有垃圾中转站五座,为 1995 年前建设,均为集装箱式,现已呈现饱和状态。
2 、现有垃圾处理场位于东北街道同光村,占地 4 公顷,建于 1987 年,已填埋垃圾近 410 吨,采取填埋式。
19.2 存在问题
1 、环卫设施已趋饱和和老化,急需扩大规模或另选新址。
2 、环卫机械不足,设备老化严重。
3 、垃圾及粪便处理程度不高,有可能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 、环卫设施建设资金不足。
19.3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9.3.1 规划原则
在城市建设中合理布局、完善配套各类环卫设施,美化环境,方便使用,逐步提高环卫工作的机械化程度。妥善处理和综合利用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创造整洁的城市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19.3.2 垃圾收集及处理
⑴ 生活垃圾量预测
按人均指标法计算生活垃圾量,(详见下表)
表 19-1 余姚市城市生活垃圾量预测表
年限
项目
2005 年
2020 年
人 均 指 标
(公斤 / 人 . 日)
1.4
1.25
城 市 人 口
( 万人 )
26
55
垃 圾 总 量
( 万吨 / 年 )
13
25
(2) 垃圾收集、清运
现状垃圾收集方式较落后,主要以垃圾站、垃圾箱为主要收集渠道。规划增设垃圾中转站,同时推广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逐年减少垃圾箱,消灭垃圾站。垃圾中转站的设置以街道为单位,按人口 2 — 2.5 万人设一座, 2020 年实现垃圾收集密闭化、集装化、清运机械化。
⑶ 垃圾处理
考虑到余姚市的实际情况,新的垃圾处理采取填埋式,填埋场位于东北街道桐张岙,总占地 15 公顷 。
规划 2005 年新建垃圾焚烧厂一座。
全市无害化垃圾处理率 2005 年达到 60% , 2020 年 80% 。
19.3.3 公共卫生设施
• 垃圾中转站
由于规划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均距城区较近,故市区不设大型垃圾中转站,只设中小型垃圾中转站,中小型垃圾中转站的规模为 2000 平方米 左右,具体位置见《环境卫生规划图》。
( 2 ) 公共厕所建设
规划要求按《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设置公共厕所,每平方公里不低于三座。到 2010 年全市公厕总数将达 240 座,并基本实现水冲化。
( 3 )废物箱的设置
废物箱的设置原则为:商业文化街道每 25 — 50 米 设一个;主要交通干道每 50 — 80 米 设一个;一般街巷每 80 — 100 米 设一个。
( 4 )环卫专用车辆
环卫专用车辆按 2 辆 / 万人配置,到 2020 年需 110 辆。规划近期对现有车辆进行更新和调整,添置道路清扫车。
为保证环卫车辆自身卫生整洁,防止二次污染,近期在中心城区和姚北新区各建环卫专用车辆冲洗站一处。
• 防灾规划
20.1 防洪工程
20.1.1 现状概况
余姚市位于姚江流域中部,地势较低,地面高程基本在 3.3 — 4.5 米 之间。流经市区的河流众多主要有候青江、姚江、最良江,在现有的防洪设施的条件下,江水平均 3.4 年出现一次高于 4 米 的水位,实测最高水位为 4.82 米 。
余姚现状已经形成一个东泄、西蓄、北排、中疏、低围的防洪排涝体系,全市的防洪能力达到 10 年一遇的标准。
从现状防洪的情况看,余姚现状防洪主要存在问题是:
( 1 )防洪设施标准不高。
( 2 )地势低洼,现有排水泵站装机容量不足,容易造成内涝。
( 3 )河道淤积、干流排洪闸孔径偏小等原因导致行洪不顺畅直接降低行洪标准。
20.1.2 防洪排涝标准
规划确定余姚未来发展成为 55 万人的大城市,根据 GB 50201 — 94 《防洪标准》相关的规定,到 2020 年余姚的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的Ⅱ级设防的重要城市,近期可以按照 50 年一遇的Ⅲ级设防的中等城市的标准来建设防洪设施。
规划排涝标准 20 年一遇 24 小时雨量排出或排至耐淹深。
20.1.3 防洪规划
( 1 )规划按照新的防洪标准进行防洪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东泄、西蓄、北排、中疏的防洪排涝体系。
( 2 )强化城市行洪体系,降低市区的洪水水位。拓宽疏浚最良江、候青江、姚江河道,东迁扩建中舜江、皇山、竹山、郁浪浦四座节制闸。
( 3 )通过完善挡洪体系,进一步防止江河洪水入侵市区。按照防洪标准的要求对现有堤防加高加固,支流口门修建挡洪闸。由于市区堤防和郊外堤防标准不同,规划在过渡段布置隔堤,阻挡郊外超标洪水侵入市区。
( 4 )完善排水体系,使得市区的雨水在高水位时候强行排出,低水位时候自行排放。
( 5 )清除影响行洪的建筑物、改建影响行洪的桥梁。对未经批准修建的阻水码头、埠头、取水构筑物一律拆除,对阻水严重的老桥涵要抓紧改造。
20.2 消防规划
1 .现状分析
余姚市现有 1 个消防站,用地面积 6000 平方米 ,消防车 3 辆,人员 28 人,市政道路上设有消火栓 95 个。
2 .主要存在问题
消防站数量少,消防车辆缺少,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薄弱,供水管网不完善,消防水压不够,消防编制缺员。消防有线通讯条件尚欠完善。
3 .消防队(站)规划
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消防有关规范,结合余姚市具体情况,确定中心城区消防规划。规划设消防站 6 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 6-- 10KM 2 。每处占地面积 0.5 公顷 。
消防站布局、用地见《防灾规划图》。
20.3 人防规划
20.3.1 规划原则与目标
原则:贯彻人民防空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建设,坚持平战结合,注重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长期规划,分期实施。
目标:以增强城市总体防护功能为前提,紧密结合城市建设,适应战时防空和平时利用两方面的需要,逐步建成一个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人防工程体系。
20.3.2 城市总体防护规划
从提高城市总体防空抗毁功能,兼容平时防灾功能考虑,结合城市发展规划,按人防防护要求,进行协调和综合规划。
①按有关标准、法规要求,以新建民用建筑(含旧城区改造)为主,结合小区绿地、场地规划,扩大人防工程防护面积,建设人防工程。
②结合城市规划近期建设的新建小区,旧城改造、较大工业区及其他工程项目,配套建设或预留相关防空设施。
③现市中心区是规划重点,地下空间开发与人防工程结合,同时结合广场、绿地、街道、交叉路口、高层建筑等,改造与修建平战两用地下工程。
20.4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4.1 现状概况
我市地处浙东四明山北麓,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市域总面积 1527km 2 ,其中山地、丘陵约占 53% 。全市地貌类型众多,地形高差悬殊,地质构造发育,地层岩性复杂,是宁波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县、市之一。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泥石流、崩塌及地面塌陷。平原区尚未有区域地面沉降灾害迹象。
全市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共计 62 处,其中滑坡灾害点 29 处,泥石流灾害 16 处,崩塌灾害点 4 处,采矿地面塌陷灾害点 1 处,潜在滑坡灾害点 6 处,潜在崩塌灾害点 6 处;规模多以小型为主。
20.4.2 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复杂性,决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应采取“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
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我市的地质灾害的灾情和社会财政现实,防治工作要同山区资源开发、下山脱贫及工程建设相结合,做到“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
(二)总体目标
建立起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与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查清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与危害程度,建立完善的市、乡(镇)、行政村三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治队伍。
20.4.3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分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划分原则是:“以人为本”、结合实际、反映客观规律、方便实用。本次易发区的划分是在地质灾害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将我市地域划分为:高易发区( I )、中等易发区( Ⅱ)、低易发区(Ⅲ)、不易发区(Ⅳ)共四个区 10 个区段。(附图: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 I ):面积 138.8 K m 2 ,占全市总面积的 9% ,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 33 处,占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的 53% ,面密度系数达 0.24 处 / K m 2 。
地质灾害中等易发区( Ⅱ):面积 465.0 K m 2 ,占全市总面积的 30% ,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 23 处,占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的 37% ,面密度系数达 0.05 处 / K m 2 。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与不易发区 (Ⅲ、Ⅳ):面积 923.0 K m 2 ,占全市总面积的 61% ,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 6 处,占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的 10% ,面密度系数小于 0.01 处 / K m 2 。
(二)措施
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网络,对重点地质灾害应明确分管领导,设立专门观察小组。
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群策群防。
有关地区必须制定出保护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引发地质灾害发生的挖山造房、建筑公路、机耕路等)预案,对稳定性差和较差的地质灾害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有效防治措施,尽可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汛期及台风季节,重点地质灾害地区建立观察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将观察、监测结果作详细记录,并与余姚市有关部门经常取得联系。对重点地质灾害点加强检查、观察力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抗灾抢险,按分级管理办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
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第 104 号令第十五条第二款“申请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附地质灾害勘查评估资料,并经地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基本建设审批权限和程序的规定报批”之规定执行。
对重大地质灾害防范区段,制定专门的防治工程与应急治理措施。具体由余姚市工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确定应对工程与相关措施。
• 郊区规划
郊区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与城市发展规划相协调,并对城市未来发展发挥更重要的指导作用。
21.1 界定郊区范围
城市郊区,从广义上说包括城郊过渡带、城市近郊区及城市远郊区。从余姚市的现状和城市发展来看,城郊过渡带已划入规划期内的市区,从行政区上看,城市近、远郊区均划入郊区规划的范围,使其在农产品供应、环境、土地等方面与城区结成紧密联系。余姚市郊区面积 301 平方公里。
21.2 规划特点
受用地的限制,余姚市郊区从功能上看实际是城市的边缘地带,它不具备大城市郊区的特点,因此,余姚市郊区对于市区而言,更应强调其对城市生态安全的保障作用。其它更多的为城市服务的基础设施应该从市域或更大的区域范围解决。
21.3 郊区规划布局
21.3.1 港口
根据远期发展的需要,在余姚中心城区东西两侧分别建设上游港区和下游港区。
21.3.2 水源保护地
位于郊区范围内的水源地主要有梁辉水库的水源保护区,应加以保护,以利于余姚市未来发展对淡水资源的需求。
21.3.3 果林种植地
规划城市东部穴湖水库一带作为果林种植地。
21.3.4 山林地
城市南部梁辉一带的山区作为山林地。
21.3.5 城市生态涵养区
将中心城区和姚北新区之间的地带作为余姚市的生态保育地带。
21.3.6 城郊公园绿地
穴湖郊野休闲渡假公园: 在现在穴湖水库的基础上进行整治及完善,成为余姚市市级综合性公园,大面积的水面和果园,林地将是其特色。
丰山郊野休闲渡假区: 梁周路西北以丰山为主的丘陵开发成为渡假区,供市民节假日休闲娱乐。
四明山郊野旅游休闲渡假区: 四明山是余姚市域内生态环境保存得最好的自然山体,依托四明山建设旅游渡假区。
余姚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概况
余姚市位于浙江省东部,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09′、北纬30°03′。总面积1527平方千米。2005年底,户籍人口82.58万人。市人民政府驻兰江街道北兰江路1号,邮编:315400。行政区划代码:330281。区号:0574。拼音:Yuyao Shi。
地理
余姚市位于浙东宁波平原,东与宁波市江北区、鄞县相邻,南枕四明山,与奉化、嵊县接壤,西连上虞市,北毗慈溪市,西北于钱塘江、杭州湾中心线与海盐县交界。东西极距58.5公里,南北极距79公里。总面积1526.86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805.09平方公里,占52.73%,平原432.51 平方公里,占28.33%,水域289.26平方公里,占18.94%。地势南高北低,南部四明山山峦起伏,间有盆地、谷地,最高峰芦山乡青虎湾岗,海拔 979米;中部姚江平原,有弧山残丘,点缀两岸;北部为滨海冲积平原。全市耕地64.35万亩,园地9.84万亩,林地72.15万亩。主要河流姚江,源于境内四明山夏家岭,自西向东流经中部,汇入宁波市甬江出海,全长109公里,境内流长54公里,支流30余条,纵横交错,织成水网。并有众多湖塘水库。牟山湖为境内最大海迹湖,正常蓄水420万立方米,四明湖为最大人工湖,总库容1.2亿立方米。全境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区,阳光充沛,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热同步。年平均气温16.2°C,日照2061小时,无霜期227天,降水量1361毫米,自然条件优越。山区溪流众多,水力资源较为丰富,可开发小水电约2万千瓦,已开发9414千瓦。姚南山区萤石、高岭土和花岗岩资源丰富,有开发价值。萧甬铁路横贯中部,329国道穿越境北,姚江为浙东运河一段,水陆交通便捷。南部山区地势险要,为浙东战略要地。
汉族为主,有苗、白、壮、布依等少数民族。金属矿产资源有铜、铁、铅、锌等。非金属矿产资源有萤石、高岭土、粘土、石英、磷、泥炭等。野生动植物资源有穿山甲、水獭、丹顶鹤、白鹤、黑鹳、鸳鸯、灰鹤、银杏等。中草药材有络石屯、贯众、淡竹叶、茯苓、丹参、金银花等40余种。土特产品有茶叶、杨梅、干菜笋、佛雕、工艺草编。名胜古迹有河姆渡遗址、黄梨洲墓、中共浙东区党委旧址、王阳明讲学处、通济桥与舜江楼。
行政区划
截至2005年12月31日,余姚市辖6个街道、14个镇、1个乡,52个社区、265个居委会:凤山街道、阳明街道、梨洲街道、兰江街道、郎霞街道、低塘街道;临山镇、泗门镇、马渚镇、牟山镇、丈亭镇、梁弄镇、陆埠镇、大隐镇、大岚镇、河姆渡镇、四明山镇、小曹娥镇、黄家埠镇、三七市镇;鹿亭乡
2006年1月1日,原东北街道更名为凤山街道,西北街道更名为阳明街道,东南街道更名为梨洲街道,西南街道更名为兰江街道。
历史沿革
余姚得名,说法不一。一说,《风土记》载,舜文庶所封之地,舜姓姚,故曰余姚(“舜后支庶所封之地,舜姓姚,故云余姚”)。另一说,《越绝书》裁,夏少康封少于无余于会稽,以奉禹记,姚乃其届邑,故曰余姚。《山海经》郭璞注,句余山在会稽余姚县南,句章县北,故此二县因此为名云,此为第三种说法。还有一说,“邑有句余山,又南有姚江”,故名。再有一说,明代《郡县释名》说,县隶会稽,在余姚山之西,以河东有姚姓,故曰余姚。近有人主张,余姚为越语地名,其义石明。
秦时置余姚县(一说汉建),属会稽郡。东汉建安五年(200年)始筑县城,为浙东古县城之一。据《太平寰宇记》所载:唐初“余姚之境东包明州,西辖上虞,为越州巨镇”,一度升为姚州(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置姚州)。宋为“望县”,“东南最名邑”。元贞元年(1295年)改为余姚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州复县。1911年11月8日(清宣统三年九月十八日)余姚“光复”。
1949年5月23日余姚解放。新中国建立后,境域多次变动,最大一次是1954年,大古塘以北棉区划归慈溪县,慈溪县西部稻区、山区划归余姚县。
1985年7月26日撤县设市,隶属宁波市,设9区、8个镇、63个乡。
经济
200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 298.1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4.2%,其中一产22.53亿元,二产175.13亿元,三产100.46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分别为7.6:58.7:33.7。按现行年平均汇率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突破4000美元,达到4404美元。
余姚物产丰富,是一个农业历史悠久、农林牧副渔各业齐会的综合性农业区域。被国家授予“中国杨梅之乡”、“中国榨菜之乡”、“中国茭白之乡”、“中国蜜梨之乡”和“中国红枫之乡”称号。近年来,余姚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使全市农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并已形成蔬菜、竹笋、茶叶、果品、畜禽、水产六大农产品商品基地,涌现了“瀑布仙茗”、“舜水蜜梨”、“国泰榨菜”等名牌农产品。
改革开放以来,余姚一直跻身于全国经济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之列。余姚的工业门类齐全,基础较为扎实,有“塑料之乡、模具王国”之称。工业经济以仪表、电子、塑料、化工、轻纺、机械、冶金等传统支柱产业为基础,机电仪一体化、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崛起,同时以制笔、按键、灯具、汽车配件、水暖设备、电动工具、打火机等行业为主的块状经济已遍及全市各地。近年来,余姚名牌产品迭出,涌现了帅康、玉立抽油烟机、富达吸尘器、舜大全价饲料等中国名牌产品。
余姚也是全国商贸市场大市之一。依托全国最大的塑料交易专业市场——中国塑料城,这里已成功地举办了两届中国塑料城全国塑料博览会、2000年余姚全国农业机械展览会等大型经贸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对外开放和余姚经济的发展。
荣誉
余姚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数和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分别位居全国第20位和第11位。余姚不仅是全国经济实力百强县,同时还是全国卫生城市、全国科技先进(县)市、全国体育先进(县)市、全国文化模范(县)市和全国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示范点。
市树市花市果
余姚市市树广玉兰,余姚市市花杜鹃花,余姚市市果杨梅.
编辑词条
开放分类:
地理、旅游、浙江、余姚
参考资料:
1.中国塑料城信息中心
2.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