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在哪个部门备案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在自然资源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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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官 网

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提出:

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国家海洋局的职责,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资质备案怎么办理 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请材料:

(一)信息录入

企业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过“电子身份认证(信息卡)”进入“省外入川企业信息报送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录入以下信息: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4、以企业名称办理的在川购买房屋的产权证明或以企业名称签订的租房合同(均应附房产证复印件或当地房管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5、以企业名称办理的在川固定座机电话凭证(安装或缴费的机打票据);

6、在川经营管理人员情况:在川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企业)、质量负责人(施工企业和检测机构)的任命文件。

在川负责人:无职称证的需录入学历证明和工作经历。

在川技术负责人:(1)勘察设计企业的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2)施工企业的应具备住建部新资质标准中的母公司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3)监理企业的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是注册监理工程师;(4)造价咨询企业的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是注册造价工程师;(5)招标代理机构的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在川安全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在川质量负责人:应具备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7、企业在川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职称)证书、证件及近三个月人员缴纳社保的凭证。人员配备要求:

(1)勘察设计企业,人员配备需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专业设置,每个专业不得少于2人(对注册要求的专业需配备注册人员1人、非注册人员1人;对非注册要求的专业需配备2人),所录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勘察企业非注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业经历;设计企业非注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企业,不得少于6人。其中,在川经营管理人员4人,注册建造师1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1人。

(3)监理企业,不得少于3人。其中,在川经营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

(4)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少于4人。其中,在川经营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

(5)招标代理机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得少于2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另1人可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

(6)检测机构:按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标淮配备人员。

8、勘察设计企业在川承接了工程的施工图纸,应上传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成果至信息平台,且施工图签字人员须是全省信息一体化平台系统中已录入人员。

9、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地质灾害勘查资质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地质灾害勘查资质

很多工程在施工之前新疆地灾资质备案,都需要经过勘查新疆地灾资质备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也不例外,不过,企业要想承接这样新疆地灾资质备案的项目,就需要有 地灾资质 中新疆地灾资质备案的地质灾害勘查资质。

不过,说是这么说,一个资质,想要办理下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企业的实力不够,比如说人员不足,设备不足,或者操作方式不对,那都可能无法将地质灾害勘查资质成功办理下来,接下来,新疆地灾资质备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地质灾害勘查资质的相关知识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1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审批机关受理资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

对经过评审后拟批准的资质单位,审批机关应当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批准,并颁发资质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其申请材料予以复核。

审批机关应当将审批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乙级和丙级资质,应当在批准后的六十日内报自然资源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