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需要哪些人员?

地质灾害治理资质有什么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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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

协助人力资源招聘技术人员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公司每年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工作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目前执行网上年检,也非常方便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按建设厅,市建委要求计划并组织每年的安全员,造价员,监理员,见证取样,人防监理人员的培训及续教育工作。对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评定工作的上报及跟踪。建立相关各部门的关系及维护。公司人员的使用,借用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审批同意。建筑企业资质管理与维护,不可忽视,有实力的企业可以专门建立一个部门,对所有的人员证书的管理,资质的维护升级等工作,可以做一个详细的安排,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划新的资质需求。并贯彻落实。

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

1.注册资金一千二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

1.注册资金六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第二十一条资质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及时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手续。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重新申请。资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资质单位、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十五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第二十二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资质单位的资质条件与其资质等级不符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对其资质进行重新核定。第二十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

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

1.注册资金三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为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内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四章地质灾害应急第二十五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拟订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批准后公布。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批准后公布。第二十六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下列内容: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六)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救治、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均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甲级资质要配备什么人员?

送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22名(注册人员11名、职称人员11名)

1)注册人员

注册发输电6名

一级结构师3名

二级结构师1名

二级建筑师1名

2)职称人员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

暖通中工1名、

给排水中工1

环境保护中工1名、

概预算中工2名

电力系统高工2名、通信保护高工2名、总图高工2名

建筑行业甲级资质人员:34名(注册人员12人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职称人员22名)

1)注册人员:一级建筑师3名、一级结构师3名、注册给排水2名、注册暖通2名、注册供配电2名;

2)职称人员:建筑中工5名、结构中工5名、给排水中工2名、暖通中工2名、电气中工2名、防化高工3名、防化高工1名、通信高工2名

建筑甲级资质人员:21名(注册人员9名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职称人员12名)

1)注册人员:一级建筑师3名、一级结构师3名、注册给排水1名、注册暖通1名、注册供配电1名

2)职称人员:建筑中工3名、结构中工3名、给排水中工2名、暖通中工2名、电气中工2名

201 9年注册工程师行情仅供参考! !

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我)注册 一级建筑 30万/2年 16万/年

(电话)注册二级建筑 10万/2年 6万/年

(1)注册一级结构 38万/3年 16万/年

(5)注册二级结构 22万/3年 8万/年

(3)注册给排水 39万/3年 17万/年

(0)注册暖通 37万/3年 15万/年

(2)注册动力 36万/3年 15万/年

(6)注册发输电 48万/3年 20万/年

(0)注册供配电 40万/3年 17万/年

(7)注册岩土 50万/3年 20万/年

(4)注册造价工程师 建设部 10万/2年 6万/年

(6)注册监理工程师 建设部 9万2年 5万/年

(9)注册城市规划师 / 19万/3年 8万/年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1.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十名;

2.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十五项二级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监测、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

1.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八人、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人;

2.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十项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资质:

1.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两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五名;

2.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以上就是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办理要求了,看完大家应该知道怎么办理了吧,还想了解更多关于资质申报知识可以关于我的分享。

地质灾害治理资质

法律分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的工程活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自然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的审批和管理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的审批和管理。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法律依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第八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以上地灾甲级资质人员配备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