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地图审核管理全国测绘资质地图出版,保证地图质量全国测绘资质地图出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国测绘资质地图出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出版地图、引进地图、展示、登载地图以及在生产加工全国测绘资质地图出版的产品上附加的地图图形的审核,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全国的地图审核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审核工作。第四条 下列地图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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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性和全国性地图(含历史地图);
(二)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地图;
(三)涉及国界线的省区地图;
(四)涉及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的地图;
(五)全国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地图;
(七)引进的境外地图;
(八)世界性和全国性示意地图。第五条 下列地图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一)涉及国界线的省级行政区域地图;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地图(不涉及国界线);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
(四)世界性和全国性示意地图。第六条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第七条 下列地图无明确的审核标准和依据时,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商外交部进行相应地图内容审查:
(一)历史地图;
(二)世界性地图;
(三)时事宣传地图;
(四)其他需要商外交部审查的地图。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第八条 下列情况下,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地图审核部门提出地图审核申请:
(一)在地图出版、展示、登载、引进、生产、加工前;
(二)使用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标准画法地图,并对地图内容进行编辑改动的。第九条 申请人提出地图审核申请时应当填写地图审核申请表,提交需要审核的地图及下列材料:
(一)编制公开版地图(不含示意地图)的,提交经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或者单项地图的批准文件以及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相应等级和业务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
(二)编制公开版世界性和全国性地图的,提交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编制地图的证明文件;
(三)涉及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配套的教学地图,提交经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的有关证明文件;
(四)涉及使用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编制的地图,提交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机构进行保密技术处理和使用保密插件的证明文件;
(五)涉及专业内容的地图,提交经过本专业保密部门审查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送审地图时,应当提交试制样图(样品、光盘等)一式两份(彩色地图提交彩色样图;黑白地图提交原稿样图),电子版地图除提交数据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交与地图审核内容相关的纸质样图。第十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地图审核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并送达申请人:
(一)决定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要求的;
(二)告知: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审核范围的,告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补正;
(三)决定不受理:不属于审核范围的。第十一条 直接使用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标准画法地图,未对其地图内容进行编辑改动的,可以不送审,但应当在地图上注明地图制作单位名称。第三章 内容审查第十二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地图内容的审查包括:
(一)保密审查;
(二)国界线、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包括中国历史疆界)和特别行政区界线;
(三)重要地理要素及名称等内容;
(四)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审查的其他地图内容。
审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地图审核权限分别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全国地图编制与出版分别有哪些部门管理
全国地图编制与出版部门管理: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商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检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中国专业地图出版社有哪些
这个有很多,只简单介绍几个:中国地图出版社,广东地图出版社,成都地图出版社,山东地图出版社,还有就是在本地区有测绘局下属的地图出版公司,出版的本地区的区域地图。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保密、信访、保卫、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对外联络等工作;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
指导、协调测绘新闻宣传工作;
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司主要职责
归口管理测绘发展战略研究和测绘规划工作;
组织编制测绘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基础测绘规划、重点测绘项目规划及测绘生产技术更新改造规划;
拟订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草案和国家测绘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管理国家测绘事业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负责测绘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工作;承担测绘部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测绘综合统计工作。
三、国土测绘司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全国基础测绘、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起草国家基础测绘和国家航摄规划,管理国家基础测绘项目立项工作,组织编制国家基础测绘、国家基础航空摄影及航天遥感影像订购年度计划;
负责国家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管理、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承担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建立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承办民用测绘航空航天摄影与遥感的监督管理;
归口负责测绘卫星数据获取的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全国测绘质量和测绘计量检定工作;
负责局属单位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法规与行业管理司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测绘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测绘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征求意见反馈和立法协调工作;
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
承办全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和甲级测绘资质行政许可;
拟订测绘市场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管理;指导测绘行政执法;
承办全国性或重大测绘违法案件组织查处工作,指导地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负责测绘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五、地理信息与地图司(测绘成果管理司)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地理信息产业、测绘成果及地图管理的政策;
负责组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应急保障工作,指导地理信息应用服务;
承办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全国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与使用的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地理信息与地图市场、测绘成果汇交及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指导测绘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承办地图编制及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等管理工作,核准向社会公开的地图;
负责地图统一监管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拟订国界线和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样图;
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立项提出意见;
承办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地图审核及编制中小学教学地图的审批。
六、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测绘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测绘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管理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项目及测绘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拟订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规划,管理全国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
拟订测绘外事管理规章制度、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计划和对外合作交流协议,组织管理对外双边合作项目,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事宜;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华测绘。
七、人事司主要职责
拟订测绘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测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承担社团管理和职称改革的有关工作。
八、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审计室)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和测绘文化建设的有关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协助做好统战、侨务工作;承办上级党的机关和局党组、党组纪检组交办的事项。
九、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实施办法。
2、组织机关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协助离退休党支部开展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对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
4、组织机关离退休干部健康休养和外出考察。
5、承担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站)的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7、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8、具体承担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登记、信息统计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
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中国地图出版社
测绘出版社
中华地图学社(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上海地图制印管理处)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
中国测绘宣传中心(中国测绘报社)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庆测绘院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服务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北戴河休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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