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测绘资质的分类和业务范围有哪些?
测绘资质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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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 *** 、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2014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国测管发〔2014〕31号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监督管理、罚则、附则7章37条,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废止。
扩展资料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177万项目测绘资质要求
177万项目测绘资质要求,测绘资质申请宁夏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的条件不是你我地方 *** 说了算,是由测绘资质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制定的。所以说我们想要了解标准、正规的申请条件,就要去资质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去找到相关标准。
对应测绘资质的标准是《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有法人资格宁夏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②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③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④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条件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需要条件:
1、办公场所: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_宁夏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乙级不少于150_宁夏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丙级不少于40_,丁级不少于20_。
2、 质量管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3、档案保密: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 人员配备:大部分新资质申请需要配备25名人员,其中包括2名高级工程师,8名中级工程师以及15名初级工程师。
5、仪器设备: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所有权非本单位的、报废的、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计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21
2021年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通用标准
一、主体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中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申请导航电子地图 *** 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3、申请测绘资质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主体资格,依照《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人员
1、本标准所称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经具备相应职称评定资格的机构颁发或认可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他测绘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测绘职业技能鉴定。
3、本标准所称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质、水利、勘察、物探、道桥、工民建、规划、海洋勘测、土地资源管理、计算机等工程技术人员,或者能够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开设测绘专业为必修课程证明的工程技术人员,但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5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70%。
4、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测绘专业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5、法定退休人员、 *** 人员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
三、仪器设备
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非本单位所有的仪器设备、租借的仪器设备、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列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使用通用测绘专业软件的,应当通过国家测绘局组织的测评。
四、办公场所
各等级测绘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500平方米,乙级不少于250平方米,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丁级不少于40平方米。
五、质量管理
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甲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2、配备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质检人员:甲、乙级测绘单位质检机构、人员齐全,丙级测绘单位配备专门质检人员,丁级测绘单位配备 *** 质检人员。
六、档案和保密管理
1、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有明确的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责任书;明确专人保管、提供统计报表;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有适宜测绘成果存储的介质和库房。
2、资料档案管理考核:甲、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
七、测绘业绩
凡申请测绘资质升级和变更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以下业绩:
1、获奖情况
申请甲级:近3年内获得不少于2项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优秀测绘工程奖。
申请乙级:近3年内获得不少于1项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优秀测绘工程奖。
2、业务规模和质量水平
申请甲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2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申请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测绘资质是什么?
测绘资质证书实际上就是指企业有能力完成一项工程的证明书。测绘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管理制度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否则不得从事该领域的经营活动。
相关说明
测绘字面理解为测量和绘图,是以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 *** 通讯技术、空间科学、信息科学为基础,以全球导航卫星定位系统(GNSS)、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技术核心,选取地面已有的特征点和界线并通过测量手段获得反映地面现状的图形和位置信息,供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和行政管理之用。
2021年6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宁夏 *** 自治区人民 ***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 *** 规章的决定
一、决定废止的规章
(一)宁夏 *** 自治区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办法(1994年6月8日 宁政发〔1994〕63号)
(二)关于建立农村水利劳动积累工制度的暂行规定(1987年10月17日 宁政发〔1987〕103号)
(三)宁夏 *** 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1994年9月1日 宁政发〔1994〕101号)
(四)宁夏 *** 自治区科研事业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12月29日 宁政发〔1986〕165号)
(五)宁夏 *** 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行业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11月14日 宁政发〔1990〕104号)
(六)宁夏 *** 自治区测绘项目限额管理办法(1995年7月15日 宁政发〔1995〕60号)
(七)宁夏 *** 自治区发展企业集团暂行规定(1989年3月29日 宁政发〔1989〕38号)
(八)宁夏 *** 自治区人民 *** 稽察特派员规定(1999年9月2日 自治区 *** 令第7号)
(九)宁夏 *** 自治区广告管理处罚办法(1990年7月16日 宁政发〔1990〕78号)
(十)宁夏 *** 自治区保护地震台站观测环境和地震测量标志的规定(1987年5月19日 宁政发〔1987〕31号)
(十一)宁夏 *** 自治区文化娱乐业从业人员管理规定(1997年11月6日 宁政发〔1997〕103号)
(十二)宁夏 *** 自治区治安联防工作管理规定(1991年11月27日 宁政发〔1991〕109号)
(十三)宁夏 *** 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1988年6月29日 宁政发〔1988〕73号)
(十四)宁夏 *** 自治区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1987年7月22日 宁政发〔1987〕58号)
(十五)宁夏 *** 自治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安置办法(1996年4月4日 宁政发〔1996〕47号)
(十六)宁夏 *** 自治区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实施办法(1989年10月10日 宁政发〔1989〕111号)
(十七)宁夏 *** 自治区烟尘污染防治办法(1990年5月10日 宁政发〔1990〕54号)
(十八)宁夏 *** 自治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程序规定(1993年8月7日 宁政发〔1993〕81号)
(十九)宁夏 *** 自治区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办法(1990年7月14日 宁政发〔1990〕76号)
(二十)宁夏 *** 自治区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实施办法(1984年6月25日 宁政发〔1984〕90号)
(二十一)宁夏 *** 自治区区外施工企业来宁施工管理规定(1989年9月13日 宁政发〔1989〕102号)
(二十二)宁夏 *** 自治区灌区开发资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1986年5月31日 宁政发〔1986〕73号)
(二十三)宁夏 *** 自治区贫困地区吊庄移民管理试行办法(1989年5月30日 宁政发〔1989〕71号)
(二十四)宁夏 *** 自治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1988年10月5日 宁政发〔1988〕114号)
(二十五)宁夏 *** 自治区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89年12月12日 宁政发〔1989〕128号)
(二十六)宁夏 *** 自治区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实施办法(1997年4月11日 宁政发〔1997〕34号)二、宣布失效的规章
(一)宁夏 *** 自治区结核病防治办法(1987年11月8日 宁政发〔1987〕110号)
(二)宁夏 *** 自治区人民 *** 关于企业自主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规定 (1992年10月24日 宁政发〔1992〕104号)
(三)宁夏 *** 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1997年8月5日 宁政发〔1997〕71号)
(四)宁夏 *** 自治区水利管理办法(1988年6月18日 宁政发〔1988〕69号)
(五)宁夏 *** 自治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1992年1月16日 宁政发〔1992〕5号)
(六)宁夏 *** 自治区农村水利技术承包暂行办法(1990年4月30日 宁政发〔1990〕49号)
(七)宁夏 *** 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管理规定(1994年9月10日 宁政发〔1994〕104号)
(八)宁夏 *** 自治区乡(镇)国库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12月21日 宁政发〔1990〕120号)
(九)宁夏 *** 自治区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经费统筹办法(1999年12月28日 自治区 *** 令第15号)
(十)宁夏 *** 自治区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1987年1月8日 宁政发〔1987〕2号)
(十一)宁夏 *** 自治区屠宰税征收办法(1998年7月6日 宁政发〔1998〕48号)
(十二)宁夏 *** 自治区 *** 食品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12月25日 宁政发〔1995〕115号)
(十三)宁夏 *** 自治区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办法(1997年7月28日 宁政发〔1997〕68号)
(十四)宁夏 *** 自治区无线电台生产、销售、购置、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1986年5月22日 宁政发〔1986〕61号)
(十五)宁夏 *** 自治区人民 *** 关于实施“星火计划”的若干规定(1987年8月5日 宁政发〔1987〕64号)
(十六)宁夏 *** 自治区人民 *** 关于进一步深化科研单位改革的规定(1992年10月24日 宁政发〔1992〕104号)
(十七)宁夏 *** 自治区企业兼并暂行规定(1989年3月29日 宁政发〔1989〕36号)
(十八)宁夏 *** 自治区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组织的规定(1994年8月12日 宁政发〔1994〕86号)
(十九)宁夏 *** 自治区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1989年10月24日 宁政发〔1989〕116号)
(二十)宁夏 *** 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规定(1988年6月13日 宁政发〔1988〕64号)
(二十一)宁夏 *** 自治区汽车交易市场管理办法(1995年10月11日 宁政发〔1995〕86号)
(二十二)宁夏 *** 自治区民间美术、民间美术艺人、传承人保护办法(1990年1月31日 宁政发〔1990〕12号)
(二十三)宁夏 *** 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1997年2月19日 宁政发〔1997〕22号)
(二十四)宁夏 *** 自治区乡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89年2月15日 宁政发〔1989〕16号)
(二十五)宁夏 *** 自治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00年12月30日 自治区 *** 令第28号)
(二十六)宁夏 *** 自治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1997年10月5日 宁政发〔1997〕89号)
(二十七)宁夏 *** 自治区筹措教育经费规定(1993年8月7日 宁政发〔1993〕79号)
(二十八)宁夏 *** 自治区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1995年5月16日 宁政发〔1995〕41号)
(二十九)宁夏 *** 自治区旅游业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9日 宁政发〔1997〕131号)
(三十)宁夏 *** 自治区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991年5月11日 宁政发〔1991〕53号)
(三十一)宁夏 *** 自治区放射防护监督员管理办法(1991年6月4日 宁政发〔1991〕64号)
(三十二)宁夏 *** 自治区消毒管理办法(1995年1月13日 宁政发〔1995〕4号)
(三十三)宁夏 *** 自治区牧业税征收办法(1989年3月1日 宁政发〔1989〕22号)
(三十四)宁夏 *** 自治区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实施办法(1994年4月23日 宁政发〔1994〕49号)
(三十五)宁夏 *** 自治区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征收、使用管理规定(1995年7月1日 宁政发〔1995〕55号)
(三十六)宁夏 *** 自治区住宿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1995年7月12日 宁政发〔1995〕59号)
(三十七)宁夏 *** 自治区燃料油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1995年10月16日 宁政发〔1995〕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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